糧庫拱形屋頂建設工程資料承攬協議書
甲方:
乙方(工程資料承包人負責人):
甲方承包的糧庫拱形屋頂5#、8#棟工程,為確保工程質量,快速、優質、安全完成工程任務,現將本工程的工程技術資料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方式:甲方以包干的方式將糧庫拱形屋頂5#、8#棟技術資料交由乙方編制和整理。
二、承包內容:工程資料包括設計文件及設計變更資料的收集整理、工程保證資料、管理資料、安全資料以及竣工備案資料的編制、整理和歸檔(承包的分項工程為:土建主體工程、土建內外裝飾工程、土建屋面工程、門窗欄桿工程、保溫工程。其中樁基礎、預應力、水電、弱電、消防、電梯等資料由專業施工單位負責,乙方負責很后的歸總備案),各部門及專業施工單位之間的技術文件、工作指令的傳遞與落實、回復,本工程所有建筑材料檢測實驗費(主要包括:鋼材、水泥、砌體材料、砂石、外墻磚的原材料實驗,混凝土、砂漿的試配與強度檢測等相關實驗,鋼筋的焊接實驗;不包括水電檢查費、主體結構實體強度檢測、室內環境檢測、外墻拉拔檢測、門窗保溫節能檢測以及砼外加劑實驗),以及各專業分包單位(樁基礎、預應力、水電、弱電、消防、電梯)的資料匯總整理,與建設主管的各職能部門銜接、資料備案等所有事項。
三、承包單價:按本工程實際建筑面積3.5元/平方計算,其中編制資料人工工資、備案費用(政府行政收費不包括在內)、資料編制的直接消耗費及損耗等費用為2.0元/平米承攬內容中,上述承攬內容中,實驗檢測費用(主要包括:取樣或樣品制作,樣品的維護保管、送達以及樣品實驗檢測時所發生的各種費用)為1.5元/平米。如乙方未按規范規定做齊所有相關實驗或存在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實際每項少做或少送一次樣品實驗,按實驗室單項試驗費雙倍扣回并處以200元/次的款金,并視問題的嚴重程度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力。
五、付款方式:合同簽定、常駐工地的資料員到工地開始工作后,甲方付給乙方伍千元整(作為本工程打印、復印費用),基礎驗收合格、資料同步完成經驗收合格,乙方資料款付至20%,主體完工驗收合格、資料同步完成經驗收合格,乙方資料款付至60%,竣工驗收完成、資料同步完成經驗收合格,乙方資料款付至90%,竣工驗收資料備案完成后(包括收集各專業分包單位的資料匯總整理、備案)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乙方資料費(如由于建設單位或其他各專業配套單位資料不齊全等原因無法及時備案,則甲方在竣工驗收四個月內付清余款,但乙方有義務在資料備齊后完成備案)。
六、甲方責任:
1.為乙方提供一間辦公室、一套桌椅及兩個資料柜。
2.為乙方現場資料員提供住宿及伙食。
3.提供乙方完整的設計圖紙及設計變更資料。
4.協助乙方收集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的出廠合格資料及相關手續。
七、乙方責任:
1.至少配備一名具備資質的資料員駐守工地現場辦公。保證所有資料、半成品試驗及時到位,與工程進度同步進行。不得因材料實驗、資料的原因影響材料的使用及工程進度。
2.自備電腦及打印機設備、紙張、及其它辦公耗材等。
3.認真落實資料收集整理、歸檔的相關制度,完善資料的分類管理。
4.及時傳達政府職能部門的有關指示、指令。負責與檢測中心及總包單位的聯絡及相關工作。
5.負責資料的編制、整理及其他專業分包單位資料的收集、匯總整理及資料的備案工作。
6.按時參加甲方、建設方、監理單位召開的各種例會、技術方案、施工方案會,并整理好會議紀要,轉發給各建設參與單位。
7.配合工程建設各分包單位辦理簽證,傳達總包單位及建設單位對各施工單位的工作聯系函及處罰指令。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工作人員應服從甲方管理,因乙方原因發生的所有事故,由乙方承當責任,與甲方無關。
2.乙方指定為現場資料負責人。乙方資料負責人不得隨意擅自離開工地現場,偶爾離開須向甲方請假,如未請假離開,每次罰款100元。
3.乙方必須根據工程的進度同步編制、整理其相關資料(包括實驗、檢測等),甲方有權隨時檢查,如發現資料或其他實驗資料未按工程進度及時編制整理,每次罰款100元,分部工程(基礎、主體、竣工及保溫節能單項驗收)驗收因資料原因不能及時驗收時,每次罰款2000元,且所造成的重復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應按約定時間和數量向乙方支付資料款,如不能按約定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拒絕提交資料。
5.乙方應對所有資料的時效性、準確性負責。由于乙方資料編制、收集、整理、歸檔時工作不認真,導致資料存在問題、如造成經濟損失或社會影響,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如由于乙方資料工作滯后,影響甲方工作,并造成間接或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九、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保留對乙方工作情況的監督;由于乙方只承包了本工程的工程資料,在不違背本合同的約定及甲方提出的正當條件下,乙方有權選擇自己的作息時間,甲方不得干涉。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方具法律效力;如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備案完善,付清工程資料費用后,本合同書自動失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09年9月8日